1.取证单位书面申请;2.原计量授权证书;3.新申请计量授权提交的全部资料。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2.考核项目表1:检定项目;3.考核项目表2:校准/检测项目;4.考核项目表3:商品量检测项目;申请承担单位内部强制检定工作授权:1.《计量授权申请书》;4.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副本;5.考核项目表B1--检定项目;6.考核项目表B2--校准项目;11.满足需要的计量管理、检定、校准人员资格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2.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3.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4.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渭南市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规划确认、建设(包括新建和原址改建、扩建及验收)、歇业、注销以及《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证书》颁发、变更、换发、遗失补领证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日常所指的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煤油。成品油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未达到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油品燃料不属于《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范的成品油。
渭南市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规划确认、建设(包括新建和原址改建、扩建及验收)、歇业、注销以及《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证书》颁发、变更、换发、遗失补领证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1、填报《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或项目预核准文件;3、提交与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13、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1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3.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1.CCAD即“中国人民防空”英文缩写;2.长城象征中国,并寓意人防是地下长城;3.蓝色三角和橙色背景为国际通用民防标志主体,象征中国人防与国际民防接轨;4.金黄色框为人防工程图形,象征人防通过工程掩蔽防护措施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5.绿色橄榄枝象征和平和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