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3、新就业职工需提供招聘其所在单位的用人证明、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或无房证明;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申请人户籍证明,人才管理部门出具的引进专业人才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
(一)申请对象: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在本地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二)申请条件收入标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确定。住房标准: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面积。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公租房,不受户籍、收入的限制。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其中线上可通过“陕西保障房”微信公众号或陕西省住房保障服务平台http://fwdt.shaanxizfbz.cn登录申请,线下可通过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保障房大厅提交申请。
我省公租房和廉租房已于2013年实行并轨,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具体配租中在房型上的没有区分。区别在于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执行正常租金和廉租房租金两类。以市本级公租房为例,低收入家庭(低保)执行廉租房租金标准(2.86元/平方米·月),其他中低收入家庭执行正常租金,各小区根据地段不同,租金标准不一。
1.本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二.(一)设立条件资质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二)办理程序:申请开办旅行社指南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指南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公民可以向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基本情况;(二)该项目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与实践经历;(三)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四)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等情况;(五)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推荐材料应当包括前款各项内容。
在日常发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可以拨打统一举报电话12318,或者是市民服务热线12345举报或者各县市投诉举报电话。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